全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 近期,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连续接到仲村、庄坞、芦柞等部分乡镇群众的投诉举报,反应其辖区有部分从事食品经营人员,组织老年人聚集在同一场所,以销售保健食品为由,宣传其食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购买,使部分群众的财产受到侵害。严重违反了兰陵县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为保护群众经济不受损失,健康不受侵害,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打击食品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兰陵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告诫全县广大群众、社会各界: 1、不要轻信在社区、宾馆酒店、购物店等公共场所以“健康知识讲座、义诊、体检、理疗康复、产品推广会”等形式,宣传保健食品或普通食品具有治疗功效的销售行为。 2、不要相信如“药到病除”、“国内首创”、“三盒见效”、“治愈率为98%”、“专治疑难杂症”、“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说法;不要相信用专家、病例、患者作证明的案例;不要相信用部队、大学、研究院科研成果的名义的宣传;不要相信在街头路边散发的小广告。 3、任何宾馆酒店、购物店等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有关组织或个人存在虚假商业营销宣传、销售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 4、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食品虚假宣传线索或者存在违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或普通食品的行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阻止,同时举报至市场监督监管部门或者拨打、热线反映。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广告的监测监管和市场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销售行为,将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应规定对组织者和场地服务提供者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兰陵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年1月5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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