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晚,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扣押车辆一部,这是自鄢陵法院启动悬赏执行以来,首次根据举报线索成功扣押车辆,举报人也因此获得元奖金。 李某甲与李某乙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年5月,经鄢陵县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乙于年5月23日前偿还李某甲人民币元。协议到期后,李某乙未履行还款义务。同年8月9日,李某甲向鄢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马上向李某乙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李某乙拒不还款,还玩起了失踪。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方查找李某乙的财产线索,经仔细排查发现李某名下有一辆轿车,但由于行踪不定,车辆无法查封扣押,决定启动悬赏寻找。 年11月28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各基层人民法院,在《许昌晨报》发布了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车辆集中悬赏公告,李某乙名下车辆就在悬赏之列。 悬赏公告发布后的第二天晚7时许,执行干警接群众举报,发现李某乙的轿车就停在一家药店附近,执行干警迅速出动,赶到现场将其车辆扣押至停车场,而举报李某乙名下车辆的群众当晚就领取了元的奖金。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jg/pgjg/9551.html |